关于举行《国旗法》知识竞赛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布的《中小学德育大纲》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,促进学生对《国旗法》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等方面知识进一步了解,在国庆55周年到来之际,特印发有关学习材料,希高一各班组织同学认真学习。
为了组织好这次学习活动,经研究决定在9月28日夜自修第二节举行《国旗法》知识竞赛。本次竞赛以《国旗法》为主,结合国旗、国徽、国歌有关的知识。
竞赛办法:第一轮:由团委统一组织在各班中随机抽10名学生,集中笔试,团体按总分高低,取前六名,个人按得分高低取一等奖二名,二等奖四名,三等奖十名。
第二轮:对平均分不合格且总分倒数第一的班级进行全班达标考试。在第一轮竞赛中,考试不合格者进行补考。
注:补考不合格者或不参加补考者,思想品德评定不能评为良好以上。
团委·政教处
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