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中住校生住宿须知
一、组织纪律:
1、必须遵守学校规章,晨跑(早操)一学期迟到三次,全校点名批评,迟到五次警告处分。晚上教室熄灯后要及时回寝室,寝室熄灯后不要讲话,熄灯20分钟后仍在讲话者,第二天全校点名批评,如果第三次违规要警告处分,并停课参加学习班。早晨提前起床不得超过半小时,并不得影响他人睡觉。
2、在上课时间(已进入教学区),不要回寝室,若有特殊情况回寝室必须先到本楼生活指导处登记。
3、节假日放假有特殊情况不回家者,事先要填写“申请留宿单”,班主任签名后交本楼生活指导,并要电告家长。
住校生如有特殊情况晚上不在校住宿,事先必须向本楼生活指导请假,免得晚上查铺到处寻找。
4、不能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,如有特殊情况要调换者,必须事先征得住管小组负责老师同意,不听劝告者不得住宿。
5、在寝室内不得阅看与学习无关的书刊(武侠、言情、卡通、游戏类等),不得下棋、打扑克。
二、必须按照“寝室内务要求”做好内务工作(另外张贴)。
三、卫生工作
1、每天早晨由寝室长安排的值日生打扫寝室。
2、每周一中午各寝室要大扫除,要求六面清洁(不能用水冲洗)。
3、不乱扔纸屑、果皮、瓜子壳、饮料壳等,不准带方便面进寝室吃(避免寝室空气受污染及下水管堵塞)。
4、要搞好个人卫生。
四、注意安全
1、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(电热棒、电炉等),预防火灾。
2、离开寝室随手关门,壁厨门一定要加锁。
3、贵重物品不能乱放,寝室里勿放现金,带来的钱要打进饭卡,身边少带现金,遗失饭卡要及时到IC卡室挂失,及时认领。
4、不能在宿舍楼玩三大球(篮球、排球、足球),避免打破玻璃伤及他人,不听劝告立即收缴,并作出相应处分。
五、爱护公物
1、爱护公物人人有责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(价格表贴在寝室内),个人损坏个人赔,个人无法落实,寝室全体成员赔。
2、节约水、电。用后及时关闭水、电开关。
六、合理安排时间。最好各寝室有部分同学安排在晚餐后洗澡、洗衣服。避免出现教室熄灯后回寝室同时洗澡、洗衣服的拥挤现象。
七、为了同学们的身体健康,节约用电,E楼、七号楼夏天用冷空调必须控制在26°—28°,冬天用热空调不能超过18°。
宁海中学政教处
二OO五年八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