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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产保管员职责
日期:2002年1月13日 来源: 作者: 阅读次数:
一、负责学校教学、生活及其他用房的管理工作。
开学前,保证每个教室、办公室和其他教学用房的门窗、玻璃、照明设备、桌凳及其他设备的完好。开学初,由校财产保管员向使用班级或部门负责人逐一点交、验收签字。学期或学年终了,由校产保管员按表逐一点收,如有损坏和丢失由使用班级或部门负责赔偿。
二、负责学校课桌凳、办公桌椅、各式橱柜及其他家具的编号、登记、收发、保管。
三、各类财产的增减,要及时记入财产帐,记帐时,要逐项记载,做到登帐及时、数字准确、书写整洁、帐物相符。对固定财产,须填写“固定财产入帐单”。
四、对办公用品、清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,均应有详细收支帐册,每月末要按类、按人进行结算、盘点,年终要进行全面结算、盘点。
五、对经管的各类服装、被盖、旗帜、横幅等物品,要经常保持其整洁和完好。
六、通过实践,逐步掌握各类教学用品和办公用品的月消耗量和年消耗量。要保持一定的库存量,既要保证供应,又不能积压过多。
七、厉行节约。对各组室所保管的物资,做到心中有数,并及时与各部门保管人员联系,督促、检查各部门财产登记、保管情况,经常及时做好报损、报废工作,并积极提出添置更新意见。做好票证发放工作。
八、主动做好学校的临时性、偶发性和突击性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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