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学校简介 > 管理章程 > 正文
电教人员工作职责
日期:2002年1月13日 来源: 作者: 阅读次数:
       一、根据上级和学校工作计划,制定学校电教工作的年度、学期计划。
       二、积极配合教师使用电教手段开展电化教学、帮助教师掌握课堂教学设计及电教设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认真组织好电教研究工作。
       三、配置、管理电化教育器材和设施、制订、执行有关电教的各项规章和制度。
       四、积极钻研业务技术,熟悉各种电教器材的性能,掌握使用和维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随时维修和保养设备,提高电教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。
       五、根据教学需要,及时收集、编(复)制电教教材和资料,为教学服务。
       六、做好学校委托的有关电教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
相关信息
联系我们 网站管理
Copyright© 2006-2008 浙江省宁海中学 浙ICP备05016447号
管理部门:宁海中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通信地址: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  315600
联系方式:电话:0574-65578533  传真:0574-65578542 
设计制作:kwhysee    网站流量统计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