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学校简介 > 管理章程 > 正文
门卫值班人员职责
日期:2002年1月13日 来源: 作者: 阅读次数:
一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,遵守劳动纪律,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。
二、按学校规定时间,准时开关大门。
三、经常检查电子打铃器, 做好停电时间的人工打钟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。
四、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,对来访者应进行登记并核实证件。
五、对运出学校的器物、应凭有关部门的放行条据出门。
六、外来车辆进入按制度办理。
七、遇到特殊情况,应及时向学校保卫组及校领导汇报。
八、门卫值班室不得擅自留宿他人。
九、保持值班室及大门口的清洁,维护学校的形象。

相关信息
联系我们 网站管理
Copyright© 2006-2008 浙江省宁海中学 浙ICP备05016447号
管理部门:宁海中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通信地址: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  315600
联系方式:电话:0574-65578533  传真:0574-65578542 
设计制作:kwhysee    网站流量统计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