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学校简介 > 管理章程 > 正文
锅 炉 工 职 责
日期:2002年1月13日 来源: 作者: 阅读次数:
1、负责每日开水、烧饭等洗澡水的蒸气供应。
2、按锅炉操作程序操作、及时清炉、排污,做好维修保养工作,注意安全。
3、烧锅炉时要勤加煤、勤清碴、注意节约燃料。
4、服从分配、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任务。
5、搞好个人卫生,做到个人“四勤”。
6、下班前检查锅炉熄火情况,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岗。

相关信息
联系我们 网站管理
Copyright© 2006-2008 浙江省宁海中学 浙ICP备05016447号
管理部门:宁海中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通信地址: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  315600
联系方式:电话:0574-65578533  传真:0574-65578542 
设计制作:kwhysee    网站流量统计: